宁夏南华山区域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以水灭火综合治理项目调整二至五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华山区域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以水灭火综合治理项目调整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宁林函〔2025〕207号文件《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宁夏南华山区域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以水灭火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消防能力建设等内容。具体以本项目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2.2 建设地点:宁夏境内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3 计划工期:1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宁夏南华山区域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以水灭火综合治理项目调整二标段;
宁夏南华山区域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以水灭火综合治理项目调整三标段;
宁夏南华山区域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以水灭火综合治理项目调整四标段;
宁夏南华山区域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以水灭火综合治理项目调整五标段;
其中,二、三标段为工程设备采购,四、五标段为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二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三标段:(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施工四、五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9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二至三标段:2025年06月09日09时00分;
四至五标段:2025年06月09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
联系人:马春雷
电话:0955-******
******有限公司
******街道绿地21城D区13号楼204室
联系人:牛婷、郭启睿
电 话:******
2025年05月12日